车辆总质量实为49吨载货总重却达到9115吨货车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2-13 05:18

  2月26日凌晨,湖北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在淅河治超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连续查获两起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当日0时7分,三大队民警在浙河治超站执勤时,发现张某奇驾驶的鄂FT****重型半挂车存在超载嫌疑。经过磅检测,该车总重达到91.15吨,而其车辆总质量仅为49吨,超限率高达86.02%,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奇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仅过了一个多小时,1时20分许,三大队民警在浙河超限站再次发现一辆涉嫌超载的车辆。这辆车号为鄂FG****的银白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鄂F****挂),在治超人员的引导下前往淅河超限站过磅。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后挡板未关闭,导致石子沿途散落,立即联合治超站工作人员制止违规行为,并调派铲车清理路面、重新装载货物。最终,孙某斗因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百分百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

  随州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超载行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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